案件
高等法院谋杀案审讯—判决后认罪声明(subsequent plea)
案情简述
我们的客户被控谋杀了她的儿媳。她被陪审团认定有罪,从而被判刑。
最高判决
无期徒刑
实际判决
18年有期徒刑(13年半之内不得假释),判决前服刑 831天可抵刑期。
案件背景
我们的客户在2010年搬到墨尔本和家人住在一起,帮助死者打理日常家务,包括照顾孙子。在孙子出生后,客户和死者关系迅速恶化,主要是由于二者之间存在的文化差异。在凶杀案发生前,二者关系已升级为肢体冲突。
我们的客户用锤子砸了死者30下,执行验尸的病理学家得出结论,死者是由头部钝器击伤致死。客户随后把死者尸体包起来放进带轮垃圾桶里,丢弃在了附近的小溪里。
法官基于如下考虑,对我们的客户做出了宽大判决:
为什么判决结果对客户有利
我们的客户收到了非常宽大的判决结果,法庭充分考虑到了可减刑的情况,她避免了被判终身监禁的命运。此外,她的有罪判决最终是由陪审团做出的,而非在审讯前认罪。考虑到这种情况,她的量刑已经很轻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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